公告栏
Notice
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广东省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医保发〔2021〕20号)及深圳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使用规定,现将我集团总部拟开展“激光去色素治疗”等3项皮肤科治疗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1月26日-2月1日。
以下医疗服务项目属于自费项目,不纳入医保记账报销范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深圳市市场监督局电话:12358;本单位电话:26910301。)
附件:深圳市南山医疗集团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公示表.docx
南山区医疗集团总部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