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Notice
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广东省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医保发〔2021〕20号)及深圳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使用规定,现将深圳市南山医疗集团总部如下9家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深圳市南山医疗集团总部龙海家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深圳市南山医疗集团总部深圳湾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深圳市南山医疗集团总部南油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深圳市南山医疗集团总部赤湾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深圳市南山医疗集团总部峰景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深圳市南山医疗集团总部田厦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深圳市南山医疗集团总部南水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深圳市南山医疗集团总部西丽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深圳市南山医疗集团总部新围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申请开展的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此类项目医保不予支付,公示期2022年2月21日-2月27日,请广大群众监督,咨询电话:26910301,公示期满执行以下收费(见附件)。
附件:深圳市南山医疗集团总部心理咨询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