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门诊统筹政策解读
职工门诊统筹
2023年1月1日起,我市门诊统筹工作顺利开展,一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门诊就医,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内的医疗费用达到起付线以上,就可以报销啦!年度支付限额为2000元,到底怎么享受,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职工门诊统筹?
职工门诊统筹是医保报销待遇的一种形式,简单地说,就是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报销,由基本医疗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普通门诊费用。
起付线和报销比例
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内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不同标准报销,具体如下: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支付政策 | ||||
医院等级 | 人员类别 | 起付线 | 基金支付比例 | 备注 |
三级 | 在职 | 800元 | 50% | 1.参保人员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起付标准实行当年度累计计算; 2.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不能结转下一年度,不能转让他人使用。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不纳入保障范围。 |
退休 | 55% | |||
二级 | 在职 | 400元 | 60% | |
退休 | 65% | |||
一级 | 在职 | 200元 | 70% | |
退休 | 75% |
职工住院期间,能同时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吗?
按照政策规定,参保患者在住院期间不能享受门诊待遇。参保职工因急诊留观转为住院的,在住院之前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急诊费用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按照本次住院报销;急诊留观治疗超过72小时因无床位无法住院治疗的按照一次性住院报销,其他情况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在门急诊抢救无效死亡的,政策范围内急诊费用可按照一次性住院进行报销。
异地门诊看病
符合我市异地就医要求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职工,可申请普通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业务。其中,异地长期居住职工和临时外出就医职工办理异地备案手续时同步开通异地就医普通门诊直接结算服务,在备案就医地选择开通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可直接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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