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区人民医院关于传染病报告管理的有关规定
一、制定目的
使全院医务人员掌握掌握传染病报告的责任及要求,规范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全院所有医务人员。
三、主要内容
(一)我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我院所有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二)执行首诊负责制,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做出诊断并根据信息系统提示按要求规范填写电子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报告登记本,及时提交电子报告卡。在不能填写电子传染病报告卡时,可填写纸质传染病报告卡报公共卫生科,由公共卫生科审核后进行传染病信息网络直报。
(三)传染病报告病种
1.法定传染病:3类40种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手足口病、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2.其他法定管理及重点监测传染病:水痘、尖锐湿疣、非淋菌性尿道炎、生殖器疱疹、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结核性胸膜炎、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肺炎传染病、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急性迟缓性麻痹(AFP)、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埃博拉出血热、寨卡病毒病等。
(四)传染病报告的时限、方式和程序
各科室临床医生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或发现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 2小时内填写、提交电子传染病报告卡并电话报告医务部、院感科和公共卫生科;对其他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其他传染病,于诊断后24小时内填写、提交电子传染病报告卡,由公共卫生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按要求网络直报。
(五)传染病报告要求
1.各门诊、急诊及病房医生发现传染病后,根据信息系统提示或诊断及时填写电子或纸质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报告登记本,报告卡检查填写无误后及时提交或报送。公共卫生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日通过医院信息系统查收传染病报告卡,对报告卡进行审核,发现错项、漏项、逻辑错误及时与主管医生核实并修改后保存,公共卫生科打印或接收传染病报告卡并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网络直报。
2.检验科、放射科等医技科室建立传染病阳性结果登记本,进行详细登记,发现传染病及时将结果反馈临床医生和公共卫生科,由临床医生做出诊断后及时报告传染病。
3.发热门诊、内科门诊、小儿科门诊、急诊科要做好发热病人门诊日志登记和流感样病例的监测并及时报告。发热门诊负责按要求采集流感样病例咽拭子送市疾控中心网络实验室,公共卫生科根据实验室结果网络直报。
4.肠道门诊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开诊,门诊部负责预检分诊,腹泻病人一律到肠道门诊就诊,并进行登记报告。
5.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应详细准确,家庭住址农村要填写到乡镇和村庄,城市要填写到街道小区和楼房单元号;14岁以下患儿必须填写家长或监护人姓名,学生要填写学校和班级,幼托儿童要填写幼儿园名称,有职业者要填写工作单位;填报人签名。
有效证件号:必须填写,包括居民身份证号、护照、军官证、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医疗卡等身份识别号码。暂无身份证号的儿童及残障患者填写监护人有效证件号。
6.同一病人患有两种法定传染病需要填写2张传染病报告卡。
7.慢性传染病的报告在做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等慢性传染病诊断时,首次接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再次复诊诊断结果未发生变更且在同一年度内时可不再进行报告。
8.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9.对肺结核病人管理。
10.脊髓灰质炎疑似病例的报告:所有15岁以下的急性迟缓性麻痹(AFP),包括临床初步诊断为格林-巴利综合征的病例,以及任何年龄的脊髓灰质炎临床病例均作为脊灰疑似病例进行报告,填写传染病报告登记本和传染病报告卡,提交后报公共卫生科进行网络直报。常见的AFP病例包括以下疾病:
(1)脊髓灰质炎(不含后遗症);
(2)格林巴利综合征(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GBS);
(3)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
(4)多神经病(药物性多神经病,有毒物质引起的多神经病、原因不明性多神经病);
(5)神经根炎;
(6)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药物注射后引发的神经炎);
(7)单神经炎;
(8)神经丛炎;
(9)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钾性麻痹、高钾性麻痹、正常钾性麻痹);
(10)肌病(包括全身型重症肌无力、中毒性、原因不明性肌病);
(11)急性多发性肌炎;
(12)肉毒中毒;
(13)四肢瘫、截瘫和单瘫(原因不明);
(14)短暂性肢体麻痹。
11.所有医务人员发现传染病不得瞒报、漏报、谎报,公共卫生科定期督查并列入月考核,根据考核标准进行奖惩,对传染病漏报造成疫情蔓延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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