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大学第二医院监控设施维修项目进行院内论证,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为采购人所需的服务进行论证,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吉林大学第二医院监控设施维修
2.论证内容:吉大二院监控设备的更换和增设
3.服务位置:自强院区、亚泰院区、青年院区
4.论证范围:对自强院区、亚泰院区与青年院区监控设备进行增设和更换。(1)上述标的具体采购金额应以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实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方不承诺有确切需求。(2)本招标项目采取框架招标形式,具体的需求数量、施工工期及地点以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实际需求的订单数为准。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7.服务期:24个月。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合格标准与安装标准。
9.采购预算:人民币30万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经营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
(二)熟悉医院监控,具有3年以上医院监控维修经验。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十)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6:00前。)
三、报名条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通过网络报名(316040979@qq.com)、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报名。营业执照副本(合一后版本,经营范围符合招标要求);《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近三年的财务状况报表、近三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报名时间2020年3月13日--2020年3月19日(节假日除外)的8:30 -10:30至13:30-16:00时,到吉林大学第二医院7号楼312室报名(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自强街218号)
四、论证时间及地点(暂定)
时间:2020年3月26日08时45分
地点:吉林大学第二医院7号楼310室(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自强街218号)
五、公示媒介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官网http://www.jde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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