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1〕12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专科特色,经研究决定,对呼吸内科、普通外科、眼科、肾病内科、皮肤科五个专科进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申报。我院已组织临床专家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严格按照申报程序,提交申报表。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公示期间,对公示申报材料存在的有关问题,请实名以纸质版或者电话等向我院相应部门及联系人反映情况,便于我们调查核实。
联系人:孙冬 李春晖 联系电话:88796849 88796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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