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推荐免试攻读硕士考生:
热情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来吉林大学第二医院攻读硕士学位。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接收2017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相关要求,为做好我院接收免试推荐生的工作,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接收免试生的工作程序
严格执行《吉林大学关于接收2017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凡报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并符合推免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参加复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仅招收符合医师资格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考生,录取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一)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吉林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有关要求的学生,请填写和打印申请材料,并于2016年9月25日之前,将材料邮寄或交至吉林大学第二医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联系方式见通知下方)。
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吉林大学接收2017年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一份(附件一)。
2.本科期间的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每学期均参加注册的学生证复印件。
5.外国语水平各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6.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申请专利或其他研究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二)复试日程安排,9月26日至9月30日之间组织复试,具体复试办法、内容等信息,另行通知。
(三)复试时,申请人须向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出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参加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外语水平各等级考试证书原件以及在校期间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或其他研究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
二、复试成绩要求
1.复试总成绩按照复试分数排序,根据推免招生名额按考生复试总成绩由高向低依次排名确定录取。
2.在复试中没有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推免生在报到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或本学期有挂科、违纪等情况,不予录取。
4.按规定认真审查,对政审及材料有异议的考生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三、录取工作重点环节
2016年9月28日起,我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对复试通过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照学院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予确认信息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有权按照复试排名替补录取。
四、信息公开
(一)实行信息社会公开。复试录取办法、实施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
(二)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可向学院、学校提出书面、实名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五、其他事项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在任何阶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来我校免试读研资格,所产生的后果自负。
联系方式: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行政楼(7号楼)315室
长春市南关区自强街218号,邮编:130041
联系电话:0431-88796362 邮箱:jidaeryuan@126.com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2016年9月19
附件:
附件一:吉林大学接收2017年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一份/UpLoadFiles/file/20160919/20160919165556_3776.doc
附件二:吉林大学关于接收2017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UpLoadFiles/file/20160919/20160919165627_580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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