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 号) 部署要求,推进中国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和全国医学教育发展中心联合开展“2023年度医学教育教学成果征集活动”,结合我院工作计划,现将临床教学案例资源库相关工作事宜安排如下:
一、 申报人要求
案例申报人和审核人须为中级及以上教师/医生/护师,具有较高的临床诊疗和教学水平。每个案例申报人数不超过 5 人,审核人数不超过 2 人,鼓励跨学科、跨医院、跨学校合作撰写。
二、申报案例要求
推选能代表本专业临床教学水平的、具有教学价值的、可在本科相关专业范围内共享的优秀案例。鼓励推荐不同特色临床教学案例,丰富案例库资源。
三、工作定位:本次临床教学案例征集旨在搭建学院医学教育教学案例共享平台,并向国家医学教育中心平台择优推荐,丰富医学生学习资源和教师教学资源,推动教学方法与学习方式改革,促进本科医学生基础和临床知识的融合,训练医学生的临床思维,助力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医学人才培养质量。
四、申报要求及流程
(一) 整体要求
投稿案例必须具备真实性、客观性、科学性、知识性和实践性,确保为原创成果,且未在期刊、图书等正式出版物发表,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公开案例作者、审校作者、申报单位等基本信息供展示与检索,案例作者对撰写内容负责。
(二) 案例形式
投稿案例需根据《临床教学案例撰写要求与写作模板样例》(详见附件 1-1)撰写。要求声音、图像清晰,注意保护患者隐私,遵守医学伦理规范。大小不超过50M。
(三)时间安排
各教研室总建设数量标准见附件。
请各教研室积极支持教学案例资源库建设工作,按照要求将案例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汇总,于2023年10月23日(星期一)9:00前发送至jdeyjxb@126.com邮箱,系统/网站上传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2:关于开展2023年度医学教育教学成果征集活动的通知.pdf
教学部
2023年10月8日
附表:
序号 | 科室/教研室 | 建设数量 |
1 | 内科学教研室、检体诊断学教研室 | 15 |
2 | 外科学教研室 | 15 |
3 | 妇产科学教研室 | 15 |
4 | 眼科学教研室 | 10 |
5 | 儿科学教研室 | 15 |
6 | 神经病学教研室 | 15 |
7 | 肿瘤学、放射治疗学教研室 | 10 |
8 | 全科医学教研室 | 10 |
9 | 耳鼻咽喉科学教研室 | 10 |
10 | 皮肤病与性病学教研室 | 10 |
11 | 实验诊断学教研室 | 10 |
12 | 急诊与重症医学教研室 | 10 |
13 | 医学影像学教研室 | 10 |
14 | 核医学教研室 | 10 |
15 | 康复医学教研室 | 10 |
16 | 中医学教研室 | 5 |
17 | 超声诊断学教研室 | 10 |
18 | 口腔科学教研室 | 5 |
19 | 护理学教研室 | 10 |
20 | 临床药学教研室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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