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临床教学案例资源库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10-08
  • 点击数:
  • 作者:包洪岩

各教研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 部署要求,推进中国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和全国医学教育发展中心联合开展“2023年度医学教育教学成果征集活动”,结合我院工作计划,现将临床教学案例资源库相关工作事宜安排如下:

一、 申报人要求

案例申报人和审核人须为中级及以上教师/医生/护师,具有较高的临床诊疗和教学水平。每个案例申报人数不超过 5 人,审核人数不超过 2 人,鼓励跨学科、跨医院、跨学校合作撰写。

二、申报案例要求

推选能代表本专业临床教学水平的、具有教学价值的、可在本科相关专业范围内共享的优秀案例。鼓励推荐不同特色临床教学案例,丰富案例库资源。

三、工作定位:本次临床教学案例征集旨在搭建学院医学教育教学案例共享平台,并向国家医学教育中心平台择优推荐,丰富医学生学习资源和教师教学资源,推动教学方法与学习方式改革,促进本科医学生基础和临床知识的融合,训练医学生的临床思维,助力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医学人才培养质量。

四、申报要求及流程

(一) 整体要求

投稿案例必须具备真实性、客观性、科学性、知识性和实践性,确保为原创成果,且未在期刊、图书等正式出版物发表,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公开案例作者、审校作者、申报单位等基本信息供展示与检索,案例作者对撰写内容负责。

(二) 案例形式

投稿案例需根据《临床教学案例撰写要求与写作模板样例》(详见附件 1-1)撰写。要求声音、图像清晰,注意保护患者隐私,遵守医学伦理规范。大小不超过50M。

(三)时间安排

各教研室总建设数量标准见附件。

请各教研室积极支持教学案例资源库建设工作,按照要求将案例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汇总,于2023年10月23日(星期一)9:00前发送至jdeyjxb@126.com邮箱,系统/网站上传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1  2023年度临床教学案例征集工作指南.pdf

附件1-1 临床教学案例撰写要求与写作模板样例.docx

附件1-2 临床教学案例上报汇总表.xlsx

附件2:关于开展2023年度医学教育教学成果征集活动的通知.pdf

 

                                  教学部

                                           2023年10月8日

附表:

序号

科室/教研室

建设数量

1

内科学教研室、检体诊断学教研室

15

2

外科学教研室

15

3

妇产科学教研室

15

4

眼科学教研室

10

5

儿科学教研室

15

6

神经病学教研室

15

7

肿瘤学、放射治疗学教研室

10

8

全科医学教研室

10

9

耳鼻咽喉科学教研室

10

10

皮肤病与性病学教研室

10

11

实验诊断学教研室

10

12

急诊与重症医学教研室

10

13

医学影像学教研室

10

14

核医学教研室

10

15

康复医学教研室

10

16

中医学教研室

5

17

超声诊断学教研室

10

18

口腔科学教研室

5

19

护理学教研室

10

20

临床药学教研室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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