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院收到了来自社会各方的款物捐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2015)、《吉林大学第二医院捐赠管理暂行办法》(2017)以及《吉林大学第二医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期间接受捐赠资产管理补充规定》(2020)的要求,为规范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捐赠物资的接收、使用情况予以公示。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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