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及全体2020级新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院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副书记作为副组长、相关研究生工作人员任成员的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小组,制定了具体工作办法,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复查主要内容
1.对考生本人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录取登记表照片及远程复试录像逐一比对核查,防止冒名顶替。
2.审查研究生新生的学历学位是否符合报考及录取条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审查是否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4.应届硕士毕业生考取博士研究生的,审查是否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5.凡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审查是否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6.考取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审查是否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需提供单位证明)。
二、提交材料
(一)教研室
1.各科室将2020年硕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普通招考博士招生的影像资料拷贝到研究生管理部(行政楼315室)。
2.按照录取的名单提交面试过程中的人像截屏,分别以“科室名称+硕士招生人像截屏”、“科室名称+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人像截屏”、“科室名称+普通招考博士招生人像截屏”的形式打包为三个文件夹,文件夹内每一个截屏都按学生名字命名,拷贝到研究生管理部(行政楼315室)。
3.拷贝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11:00前。
(二)新生
学生必须提交相关证书(证明)原件。
三、复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10月19日-20日
地点:行政楼208会议室、行政楼310会议室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2.《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管理部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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