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及相关博士生导师: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创新和教育事业统计改革试点,全面落实博士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准确了解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情况,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1】103号)要求,学校现决定开展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集范围
2020年9月1日至今有过学籍记录的博士生及其指导教师信息。
二、时间要求
各教研室务必于2021年11月3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并将信息采集表电子版发送到李国骅院内网邮箱(320944)。
三、相关要求
各教研室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按时完成此项工作。本次信息采集表分为表1和表2两部分,表1为必填项,表2为选填项。
联 系 人:李国骅 马 颖
联系电话:81137030 81136362
研究生管理部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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