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吉林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吉林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
吉林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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