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亚泰新区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PIVAS)项目进行院内论证,欢迎实质性响应我院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项目的单位以合理的布局、现代化的设计、质优价廉的产品和及时可靠的售后前来参会洽谈。现就相关项目信息公布如下:
一、 项目内容:
1、 对配套设备类(包含安装环境改造)进行论证:
包括静脉配液中心所需的设备及安装环境改造,如净化区空调(含两套洁净机组(自带冷热源+电辅热))、生物安全柜、洁净操作台、不锈钢推车、座椅及其他等,包含或不包含中心运行信息系统(软件)、包括或不包括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包含或不包含对中心运行人员培训等。
2、 对整体设计类(包含所有设备安装)进行论证:
包括静脉配液中心装饰装修及配套设备安装,如净化区空调(含两套洁净机组(自带冷热源+电辅热+自动集中控制))静配中心设备及材料安装,如装饰隔断、吊顶、PVC地面、普通区空调(VRV)、空调自控系统、给排水系统、配套电气系统安装等,含静配中心消防设施设备、网络机柜前端网线、配电箱前端电源总进线电缆等。包含或不包含中心运行信息系统(软件)、包
括或不包括人员培训等。
其中中心运行信息系统、智能化设备、人员培训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 对中心运行信息系统进行论证:
含一套静脉药物审方软件;含PIVAS基础管理软件平台系统,可满足审方、打印标签、成品复核等常规管理及使用需求。含一套仓内扫描管理软件;含软件HIS接口费、电脑等。
2、 对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智能化设备进行论证:
包括统排机、分拣机、贴签机、自动剥盖机等。
3、 对中心运行人员培训进行论证:
包括PIVAS试运行前的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等。
二、 参会静脉配液中心设计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装修施工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电子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或者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3、近三年曾装修施工过大型三甲级医院PIVAS项目,需附相关合同;
4、负责项目设计的有关技术人员熟悉《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与PIVAS建设的有关规定;掌握《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及《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操作规程》和《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技术规范》等法规性文件与技术规范对PIVAS项目设计、装修施工、设施设备等的要求与规定;
5、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二级建造师资质及以上;
6、参与医疗机构PIVAS项目装修施工的项目负责人、装修施工技术负责人以及有关的主要技术人员,应经“全国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工作模式培训项目-企业班”培训学习,并获得培训证书;
7、参与医疗机构PIVAS项目装修施工者不得与本单位产品直接挂钩;
8、报名时需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
9、报名时需提供整套设计方案及报价,并对方案进行PPT讲解。
三、报材料递交及报名时间:
有意向单位请于2019年5月13日----2019年5月16日点前报名,相关材料送交药学部,7号楼2楼222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柴老师;电话:13154365805
四、经审核合格的单位按规定时间参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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