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下列科室医用耗材采购召开院内专家论证会,欢迎实质性响应我院耗材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以质优价廉的产品和及时可靠的售后服务前来参会洽谈,因投标厂家不足三家,进行二次公告,如已登记的厂家可继续参照原招标书内容,无需二次登记,招标时间参照二次公告时间。
一、 项目内容
耳鼻喉门诊 | 鼻窦电凝吸引器 | 10 | 把 |
皮肤科门诊 | 皮肤环钻 | 60 | 把 |
眼表疾病与眼整形美容科 | 口腔修复膜 | 20 | 盒 |
耳鼻喉科 | 鼻窦镜BD-1视广角0° | 15 | 支 |
耳鼻喉科 | 鼻窦镜BD-1视广角70° | 5 | 支 |
重症医学科 | 一次性使用清洗刷 | 50 | 支 |
小儿外科 | 无创皮肤吻合器4CM | 30 | 盒 |
小儿外科 | 无创皮肤吻合器4CM*1,2cm*3 | 20 | 盒 |
体检中心 | 采血试管运送箱 | 4 | 个 |
斜视与小儿眼科 | 视觉训练产品 | 1 | 套 |
二、 参会的供应商将进行现场报名并向我院提供:
① 产品授权书、产品注册证(含耗材注册证)、 投标公司及授权公司“三证”( 营业执照正副本、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原单位公章),如果授权书是复印件需加盖授权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技术参数、配置标准部件清单(正常使用实现基本功能所需配件)、产品彩页。近三年业绩及价格依据(三家三级甲等医院的价格依据)。
② 每报名一个项目,准备一份上述要求的响应文件,切勿多项目合成一个文件报名。
③ 单一来源产品请提供证明由使用科室领导签字确定。如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④ 招标现场须携带样品。
⑤ 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24日——2020年12月30日15:30前,送交采购供应部218室(郑老师处),逾期恕不受理。
三、 经审核后满足临床参数需求的应标单位按要求时间参会。具体招标时间另行通知。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郑鼎元
联系电话:0431—81136420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