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须知
1、项目名称:吉林大学第二医院一期迁建工程项目生殖中心实验室洁净装修工程设计。
2、项目概况:项目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4026号,位于吉林大学第二医院一期迁建工程门诊医技病房楼四楼, 设计面积约为600㎡, 主要包含IVF-ET实验室区域、IUI实验室区域、候诊区域、病人休息区域及其他辅助用房等。
3、设计范围:装饰装修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含净化)、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医用气体工程等。
4、设计服务内容:设计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设计的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供全套文件(包括平面流程方案、工程量清单、概算、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和技术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等)以及施工期间后续服务。提供电气、暖通、给排水、智能化、医用气体等设计需求,配合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完成相关设计内容。
5、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竣工验收合格。中标后15天内完成设计并提交全套文件,设计文件完成后7日内提供工程量清单、概算等全部成果。
6、付款方式:提交全套文件后支付至合同额80%,设计服务期限结束后支付至合同额100%。
7、投标限价:¥100,000.00元。
二、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建筑装饰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财务要求:出具近三年(2018.2019.2020)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年份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2019.2020)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项目业绩。
5、信誉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设计要求
1、平面布置要求流程合理,功能明确,与整体医疗环境相协调,设计要具备前瞻性,技术先进、经济节能、绿色环保。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1)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2)符合人类辅助生殖医学技术规范要求;(3)符合无菌实验室的技术规范要求;(4)符合洁净手术部的技术规范要求;(5)使用的材料及设备符合国家规范和医院特殊要求;(6)符合使用科室的专业要求;(7)提供实验室布局效果图。
2、设计的总体原则:洁污分明、医患分流、功能齐全、配套设施完备、配置合理。设备选型、装饰材料要满足各区域使用要求,噪音低、洁净、新风量充足同时具有先进性、环保型、高可靠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经济性与合理性。全部技术指标必须符合或高于本招标文件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如果国家有新的行业标准公布,则按新标准执行。
3、主要功能区域的基本设计要求
(1)IVF-ET实验室区域:
①取精室不少于3个,面积各不小于5平米。
②手术取精室1个,面积不小于15平米。
③精液处理室(洗精室)面积必须保证每个取精室配置一个百级工作台和一个显微镜操作台的位置,且能摆放功能间内相关的设备。
④胚胎培养室1个,不小于45平米。
⑤冷冻室1个,面积5~10平米。
⑥液氮储存室1个,面积不小于10平米。
⑦取卵室至少1个,面积不小于30平米。
⑧移植室1个,面积不小于20平米。
⑨男女医生换鞋、更衣;男女患者换鞋、更衣,复苏室,缓冲间等辅助功能间若干。
(2)IUI实验室区域:
①取精室不少于1个,面积各不小于5平米。
②人工授精实验室1个,面积不小于20平米。
③人工授精室1个,面积不小于20平米。
以上仅是主要功能区或功能间的要求,本文件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投标人根据自己对各实验室和相关规范的理解自行设计。
4、投标人应自行勘察现场,了解现场情况,在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医用洁净的装饰、空调通风、电气、医疗配套设备、医用气体、智能化等方面;水、电、医气、及空调冷热水的供回水管接口位置与大楼主体设计预留接口接驳;同时包括空调机组及UPS的设备基础、楼板风管留孔开孔及封堵等。
5、投标人应和使用方充分沟通,切实了解使用方目前使用需求、未来发展需求、行业发展需求,确保使用方满足现行各种规范,满足现行发展要求,同时,满足未来技术发展和周期量发展的需求。
6、以上内容在投标人中标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其它未明确的事宜,需参照各功能区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并与之一致。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
四、服务要求
1、投标人中标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招标人订立书面设计合同,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
2、违约责任:由于中标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延迟交付设计文件10天以上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选人应赔偿损失。
3、在设计服务期限内,若中标人的专业设计人员设计服务质量较差,招标人有权要求中选人更换相关专业同等资质的设计人员。
4、投标人的投标设计方案仅为初步参考方案,中标后需根据招标人提出的要求进行修改调整以满足使用科室的使用要求,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报批及验收手续。最终设计方案应以使用科室签字确认为准。
5、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更换招标申请文件中的项目机构组成人员。中标人必须配合招标人的工作,提供到场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到场服务。
报名时间 2021年2月25日——2021年3月3日15:30前,送交采购供应部218室(郑老师处),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431—8113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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