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下列科室医用设备项目召开院内调研论证会,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质优价廉的产品和及时可靠的售后服务前来参会洽谈,因项目报名厂家不足三家,进行二次公告,如已登记的厂家可继续参照原招标书内容,无需二次登记,招标时间参照二次公告时间。
一、 项目内容
序号 | 使用科室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眼科 | 同视机 | 1 | 台 |
2 | 儿童视力筛查仪 | |||
3 | 儿科 | 儿童纤维支气管镜 | 2 | 台 |
4 | 高频振荡呼吸机 | 1 | 台 | |
5 | 儿童超声诊断系统 | 1 | 台 | |
6 | 进口呼吸机(配备高频模块) | 6 | 台 | |
7 | 骨科 | 骨科手术机器人 | 1 | 套 |
8 | 普通外科 | 达芬奇手术机器人 | 1 | 套 |
9 | 呼吸科 | 氩气冷冻射频消融系统 | 1 | 套 |
10 | 呼吸科 | EBUS超声电子支气管镜 | 1 | 套 |
11 | 呼吸科 | 胸阻抗断层成像仪(EIT) | 1 | 台 |
12 | 感染性疾病治疗中心 | 自动心脏按压机(SAB) | 1 | 台 |
二、 参会的供应商将进行现场报名并向我院提供:
① 产品授权书、产品注册证(含耗材注册证)、 投标公司及授权公司“三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原单位公章),如果授权书是复印件需加盖授权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技术参数、配置标准部件清单(正常使用实现基本功能所需配件)、产品彩页。近三年业绩及价格依据(三家三级甲等医院的价格依据)。
② 单一来源产品请提供证明由使用科室领导签字确定。如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③ 按本公告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④ 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日——2021年7月8日15:30(北京时间),送交采购供应部218室(闻老师处),逾期恕不受理。
三、 经审核后满足临床参数需求的应标单位按要求时间参会。具体招标时间另行通知。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闻老师
联系电话:0431—81136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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