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部 报道)11月6日,我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在信息交流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院长张学文、党委书记赵伟及相关院领导、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院长秦彦国主持。
会上,秦彦国副院长对我院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现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随后,新一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章程》。
秦彦国副院长在总结我院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同时,指出科室(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对具有资质并有上级部门备案的实验室进行管理建设;拟开展实验的科室,必须经过医院院内风险评估后,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并按备案级别开展实验项目。
张学文院长代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与已备案科室主任签订了《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书》。
张学文院长强调,章程中“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的重要性。他要求医院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梳理风险点。科室主任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要有高度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医院的生物安全工作当作重中之重,切实做好我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本次会议,确立了《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章程》,明确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专家的专业指导地位。细化了我院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类别和申请备案流程等。对建立健全我院完善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预防风险发生,确保医、教、研工作顺利进行具有很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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