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科医学科正式启动省直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
  • 发布时间: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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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科医学科 报道)按照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全面优化省直医保制度政策的要求,门诊慢病纳入省直门诊保障范围。2020年12月,我院新增为省直门诊慢病定点鉴定医疗机构,其全科医学科承担部分慢病鉴定工作,将按照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制定的《省直门诊慢病准入标准》和《省直门诊慢性病经办流程》进行鉴定,现已面向社会开展省直门诊慢病鉴定工作。

    全科医学科可鉴定的省直门诊慢病病种:高血压并发症、糖尿病并发症、血脂异常、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多发性硬化、痛风、原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中枢性尿崩症、心房颤动、动脉硬化性闭塞症、肺源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扩张型心肌病、慢性心力衰竭、心内膜炎、血栓闭塞性脉管炎、肺气肿、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病、支气管哮喘、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慢性胆囊炎、胃食管返流病、消化性溃疡、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肾衰竭(透析治疗除外)、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盂肾炎。

    2.办理流程:

    (1)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1:00;13:00-15:00受理慢性病申报及鉴定工作,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

    (2)所需材料:

    ①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② 与疾病相关的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病历或近期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

    ③ 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并附社区证明。

    (3)网上预约或现场到挂号处挂全科医学科的省直医保慢病鉴定号,默认为全科医学科当日出诊医生号(挂号费统一为9元),挂号后前往相应全科医学科诊室(1号楼136)就诊,出示材料。如需要进一步检查的,由医生开具检查单,前往相应科室做检查,待结果回报后返回诊室,由医生再次审查。材料不全者如未按要求补齐材料的,医院将终止鉴定。

    (4)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医生留存患者的申报材料,双方签字确认。患者将申报表送至医保窗口(所有窗口均可)进行审批。

    (5)患者于5个工作日后到医保科领取鉴定结果。

    3.报销比例:

    通过鉴定的省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或药店购买所鉴定的慢性疾病相关药物发生的基金可支付费用,年度累计7000元以内(含7000元)部分,由省直医保统筹基金支付60%。

    根据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省直城镇职工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享受医保待遇的省直患者均可提供相关手续进行申请,享受门诊报销。

    吉林大学第二临床医院全科医学科愿竭诚为您服务!

    联系电话:81136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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