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吉林大学第二医院一期迁建工程项目门诊医技病房楼电气工程诉讼代理服务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院内采购形式选定成交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概况:吉林大学第二医院一期迁建工程项目门诊医技病房楼电气工程诉讼代理服务项目
2.2 服务地点:吉林大学第二院
2.3 项目预算: 20万元
2.4 服务周期: 诉讼完结
2.5 提供服务时间:成交之日起3日内完成诉状,并递交属地人民法院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投标人应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房地产交易、土地开发、基础设施等;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律师执业资格,且为专职律师。
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供应商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假信息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四.响应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07月20日-2021年07月2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大学第二医院7号楼227室张老师处(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自强街218号)报名并领取文件。供应商须持采购公告第三项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需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时须持:
1.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及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响应报名及采购响应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官网、吉林大学第二医院OA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0431-81136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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